溧阳市教育局双周工作安排( 4月29日--5月12日)
时间:2024/4/29 14:10:00 来源:局机关 作者:办公室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办公室:
1.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学校基础数据完善工作;
2.做好“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中期考核及结项验收工作;
3.下发《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暨创新奖、贡献奖评选的通知》;
4.下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
5.下发《中共溧阳市委教育工委 溧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活动事项清单的通知》。
组织人事科:
1.做好第一批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报材料核验工作;
2.协助完成常幼师学前教育专业(委培生)面试工作;
3.做好江苏省教职工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审核工作;
4.做好溧阳市第十二批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
5.做好溧阳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天目湖英才榜”人才资助资金线下申报工作;
6.收齐并整理教育系统各单位年度工资正常晋升审批表,送人社局工资科核定并归档;
7.更新财政供养系统人员信息。
党建办:
1.组织评选溧阳市教育系统“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
2.组织开展“红烛先锋”宣讲;
3.出台《2024年溧阳市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4.进一步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文件(草案)》;
5.持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
政策法规科:
1.做好迎接省依法治市办推进法治建设综合督察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2.做好溧阳市教育局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
3.做好《溧阳市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意见征求上报工作;
4.做好月度涉企行政检查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5.做好溧阳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改工作。
安全监督科:
1.做好省食堂专项治理总结工作;
2.会同检察院推进防校园霸凌工作;
3.继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月活动推进工作;
4.会同应急管理局、地震局第二次现场商讨地震演练事项;
5.溧阳市民生系统消防安全联合督导整治工作研讨;
6.讨论制订溧阳市教育系统食材库目录建设方案;
7.会商讨论溧阳市中小学学生乘车管理办法;
8.学校安保工作调研;
9.与市场监督局会商食品卫生“红黑榜”管理办法。
基础教育科:
1.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填报工作;
2.组织2024年普高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
3.组织全市初三学生体育中考活动;
4.组织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
5.开展溧阳市“帐篷里的阅读”活动;
6.做好家庭教育宣传周和宣传月的活动筹备工作;
7.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系列活动;
8.开展幼儿园年检考核工作;
9.开展普及普惠常态化督查指导;
10.完善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系统;
11.指导4所新创常州市优的园所做好整改工作;
12.做好常州市“育苗杯”特殊教育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工作。
职业与社会教育科:
1.做好中职学校省市级优秀学生及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
2.做好省“双师型”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3.继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4.做好全国校外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的数据维护工作;
5.做好2024年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推进工作;
6.做好全市中小学师生经典诵读活动准备工作;
7.做好部分乡镇社区教育中心“百姓学习之星”及“终身学习品牌”申报工作;
8.继续做好2023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
计划财务科:
1.稳步推进2024年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工作;
2.完成2024年基建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的审批工作;
3.配合做好2023年学校装备、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4.做好2024年第1季度教育事业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5.做好2023年度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6.维护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数据;
7.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学生资助工作团队来溧交流研讨发展型学生资助工作。
审计室:
1.做好校长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撰写校长任期内审计工作报告;
3.做好学校设施设备、工程建设项目的签批工作;
4.开展学校装备采购、工程建设专项检查。
学校服务中心:
1.完成食堂改造项目立项及审核招标文件等前期工作;
2.抽查部分学校2023年度建设工程及装备采购项目;
3.加强区域优化调整学校的资产管理;
4.启动实验幼儿园、新区实验幼儿园、平桥小学、永平幼儿园、外国语小学等学校项目采购工作;
5.中小学图书分配工作;
6.继续做好网格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
教育督导室:
1.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国测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2.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实地核查准备工作;
3.对茶亭幼儿园、周城小学进行综合督导;
4.组织责任督学参加2024年常州市责任督学专题网络培训工作。
教育工会:
1.组织上报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方案;
2.组织有关学校申报常州市五好职工之家和职工健康驿站。
招生自考办公室:
1.接收上级部门反馈名单后,在规定期限完成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2.做好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招生咨询、报名工作;
3.做好中高考前期准备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1.做好学校教学常规调研工作;
2.组织好学科研训活动;
3.继续开展初中教育教学视导工作;
4.组织做好部分学科基本功、优质课(信息化教学)评选集训工作;
5.做好“送培到校”师资培训活动及基地培训活动;
6.继续开展“双师课堂”教学活动(溧阳—滨海、永平小学—横涧小学);
7.做好“双师课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推进工作;
8.统计上报学科专家信息;
9.做好部分市级科技竞赛筹备工作;
10.国家质量监测样本校调研(四、八年级);
11.筹备常州市十四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工作;
12.部分学校市级课题调研指导;
13.开展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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